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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岳西县就业创业政策新鲜出炉
作者: 时间:2025/10/24 阅读:25次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2025年10月更新)


用人单位就业创业政策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

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01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线上)。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

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

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

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

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线上)。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

和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机构: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电话:0556-2170826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申请-培训信息

录入-考核信息录入-完成结业(线上)。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

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劳动者;同时,为调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按每人每月300元标

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

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五、新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助

  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0019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

  六、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

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政策执行到2025年底。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

  七、就业见习补贴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

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

  八、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脱贫人口10类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法定代表人

(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运输、房屋中介等行业外),

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剩余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机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2174808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

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

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

  受理机构: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电话:0556-2170826

  申请方式: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报名,免费参加培训,完成结业,培训机构按批次集中申报补贴(线下);

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线上)。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

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

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四、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

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五、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

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200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过渡期间此项政策继续执行)

  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过渡期间此项政策继续执行)

  受理机构:培训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031

  申请方式: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线下);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上)。

  七、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01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安徽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线上)。

  八、技能提升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发证之日起1年内,按规定申请并相应领取

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

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

1次补贴,取得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或备案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可增加2次补贴

次数。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01

  申请方式: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线下);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安徽人社公众号(线上)。


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2025年10月更新)


  一、《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

  服务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按需申请。

  服务内容:为求职者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二、就业登记

  服务对象: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从事个体经营的、灵活就业的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为求职者提供就业登记。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三、失业登记

  服务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

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内容:为求职者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就业帮扶,职业指导等服务。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等。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服务对象: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

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服务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就业服务,

帮助其实现就业。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五、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上岗或领取营业证照以外,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为劳动者提供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61

  六、招聘服务

  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服务内容: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络办理,即时办理,属于岳西县“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市场;

  线上: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庆站)。

  受理机构: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556-2191619

  七、求职服务

  服务对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服务内容:为求职者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服务,网络办理,即时办理。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市场;

  线上: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庆站)。

  受理机构: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556-2191619

  八、招聘信息发布

  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

  服务内容:为用人单位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网络办理,属于岳西县“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力资源市场;

  线上: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庆站)。

  受理机构: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556-2191619

  九、流动人员档案转入

  服务对象: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

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7.其他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入服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11楼1118室;

  线上: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

  受理机构:人才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88091

十、流动人员档案转出

  服务对象:档案在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托管,申请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机构的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出服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11楼1118室;

  线上: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

  受理机构:人才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88091

  十一、政审(考察)服务

  服务对象: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

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相关单位。

  服务内容:按照程序和要求提供查阅服务。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11楼1118室。

  受理机构:人才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88091

  十二、就业政策咨询

  服务对象: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咨询,职业供求、培训信息发布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3楼人社综合窗口或11楼人才中心;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

  受理机构: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719

  十三、创业开业指导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服务内容:为新创业人员提供一系列能够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的指导性建议和知识。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11楼1105室;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

  受理机构:培训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031

  十四、参加创业培训

  服务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

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服务内容: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11楼1105室;

  线上: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机构:培训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6-2191031

  十五、失业待遇申领

  服务对象:已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有关待遇。

  申请方式:

  线下:县政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国家政务平台,安徽人社、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

  受理机构:失业保险股

  联系电话:0556-2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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